我能拿回我的工资吗?
悬赏分:15 -
解决时间:2008-7-5 21:58
我07年12月到公司上班,至今08年7月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,今年5-6月份的工资未发,我向公司要工资时,老板说我用于报销住宿的发票是假的,(我的住宿发票是从金华东站购买的)从3月份其就有假的,但是没有和我说,现在他说我使用假发票是违法的,5-6月工资不给发,在他说要我去坐牢的情况下,叫我办理离职手续,并在不给我发工资的前提下,写了工资已发,与公司无任何经济纠纷的保证,请问我还能要回工资吗?
补充:我自行购买的票据用于报销我的实际住宿费用(但公司说是假的),请问我的行为够不够成犯法?